2012-11-04

南投|山大王包子簡。溪頭妖怪村


妖怪村裡很多故事,以下是「山大王包子簡」的故事......

"以前山裡面有許多的搶匪,村裡住了一戶姓簡的人家,家境非常清寒。有一天,跛腳的包子簡為了多賺些錢餵養家中的犬小,將沒賣完的包子在太陽下山前扛上山賣給農民,但不幸的是那天途中遇到了搶匪,狠心的搶匪不但搶了他的錢,還搶了賣剩下要帶回去給家人吃的包子。包子簡為了家人拼命哀求搶匪放過他,但搶匪不為所動。包子簡拼了老命反抗還是敵不過搶匪的掠奪,搶匪砍斷了他的左手,最後包子簡因失血過多死在山中。後來包子簡到閻王那報到時,閻王問包子簡是否有冤未報,他可以讓他變成厲鬼報仇。沒想到包子簡卻對閻王說:「搶匪比我更可憐,他們連個吃的都沒有,那就讓我變成山魅在山林裡賞善罰惡好了。」於是化作山魅的包子簡,常常出沒在山裡,拿著包子問路人:肚子餓不餓,來顆包子,好吃的包子……據說心術不正的人吃了包子會拉肚子;無惡不作的人吃了變成石頭;善良的人吃了體力會更好,務農更勤奮,因此賺了更多的錢養家活口。仁慈的包子簡不但沒有責怪殺害他的人,甚至在死後仍在山裡幫助需要幫助的人。村裡有個”阿國”六歲時曾在山裡走失了,村民找了五天才找到,阿國獲救後說他本來被一個山精帶走,是一個穿黑色衣服的叔叔趕走了山精救了他,叔叔不但陪他找到了回家的路,甚至怕他餓了每天都拿包子給他吃……村民為了感激包子簡在死後仍守護山裡的每個人,於是大家開始稱呼他為—山大王。我們為了感念包子簡的仁慈,斗膽在”妖怪村”以山大王的名義賣起了包子!嘿!這位客官,肚子餓不餓?來顆包子,好吃的包子……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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細心一看,那「簡」字中是「目」字非「日」字喔。




單腳單手的山大王,第一眼看見,總是會令人想起《千與千尋》的「無面鬼」。
他的手上是印着「王」字塗章的仿古大包,這裡每一件售出的大包都有這「王」字作標記:
- 三地同包
- 台灣同包
- 大陸同包
- 麥驚抓包
都是取諧音的"同包"。

價錢不低,味道不算最好,但買一個暫時頂一下肚餓好像是必要的。




包子簡,是我在妖怪村第一家光顧的妖怪店。
本來來到一個新的地點,習慣上就會先漫無目的地閒逛,先了解一下地理週邊,再繼續買的吃的。

妖怪村的範圍不太,走一圈15分鐘就可以了。
早上運動了一輪,有多肚餓不是開玩笑的,所以就被「包子簡」手上的大包吸引了過去。
一份「三地同包」NT38,想食新鮮出爐的緊記要正點來到呢~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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